家庭/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的社會工作人員在設計服務方案時,除了在方案結束後運用服務使用者滿意度調查外,尚可運用那些方法與工具來進行成效評估?(30 分)106地特公職社工師/社會工作
家庭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之社工人員,多半是以家庭為中心、社區為基礎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的服務方式介入案家與設計方案,茲就其服務區塊,服務方案以及方案結束後之評估,分述如下:
(一)家庭/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之服務區塊之服務對象
1.
弱勢群體:
家庭/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所需關注的對象,首先為福利服務使用者,故高風險家庭、身心障礙者、受暴兒童、受暴婦女、受暴老人,即為首要關注之體系
2.
非自願性案主:
(1). 法律強制的案主
由於法律的約束或命令必須接受服務的案主,
如:兒少保護、老人保護、身障保護之相對人,受刑人,性侵害之加害人。
由於法律的約束或命令必須接受服務的案主,
如:兒少保護、老人保護、身障保護之相對人,受刑人,性侵害之加害人。
(2). 沒有意願的案主
凡是從醫院、社福機構、學校、家人或其他第三者轉介而來的案主,或因某種因素被要求必須與專業人員接觸的案主,如:中輟生,遊民,無脫暴意願之婦女
凡是從醫院、社福機構、學校、家人或其他第三者轉介而來的案主,或因某種因素被要求必須與專業人員接觸的案主,如:中輟生,遊民,無脫暴意願之婦女
(3). 非自願性案主之行為表徵
A.
案主沒有改變的動機
B.
案主自覺沒有問題,合理化自己的行為
C.
案主想維持現狀,逃避改變
D.
案主防衛機轉強烈,拒絶合作與參與
E.
案主過度取悅工作者
F.
案主過多詢問工作者私事或轉移話題
(二)家庭/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之服務方案
社工人員可以1.Caring照顧 2.Curing
治療 3.Changing the
society 改變社會的使命,設計包含個案工作、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的方案以服務案主及其家庭
1.
個案工作:
個案工作所要協助的不僅是個人,尚需涵蓋家庭,故可引用家庭系統理論,以整個家庭為服務對象。
2.
團體工作:
藉由方案團體,產生團體動力以協助團體成員
3.
社區工作:
協助案主及案家連結社區中可近性、可及性、連續性、完整性的資源服務。
(三)家庭/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於方案結束後的評估
1.
成效評估:
於方案服務結束後,匯整案家之經濟狀況、家內關係、網絡資源連結等,了解服務前與服務後之成效。
2.
效益評估(經濟性評估) :
計算於方案過程中,所投入之金錢成本、時間成本、人力成本所獲得之效益與效率。
3.
總結性評估:
此評估的目的是為協助決策者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此方案,或政策上的參考依據,所以重點聚焦於方案的產出與成效,並分析方案或政策的效益與成本
4.
個案管理服務評估:
以社工的服務案量、服務電訪、訪視記錄,以及案家就學、就業的穩定度作為評估方式之一
5.
社會參與評估:
以案家,重新回歸社會、融入社會為指標,作為方案評估內容之一
綜上所述,家庭或社會福利服務之社工人員,於協助案主或案家時,其方案之執行,需以多面向的方式介入與規畫,於成效評估,亦有多面向的評估方法,可視方案之目的與目標設計方案本身適宜的評估方式,以供決策者或政策之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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